*ST中捷(002021):收到最高人民法院《应诉通知书》
本院已立案审查,并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贾清林担任审判长,审判员于明、审判员戴怡婷参加的合议庭进行审查。法官助理由岳蓓玲担任,书记员由张蔚担任。 现依法向你们发送再审申请书副本。你们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…
2025-09-09 16:42:34本院已立案审查,并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贾清林担任审判长,审判员于明、审判员戴怡婷参加的合议庭进行审查。法官助理由岳蓓玲担任,书记员由张蔚担任。 现依法向你们发送再审申请书副本。你们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…
2025-09-09 16:42:34ST中捷6月4日晚间公告,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“最高法民申440号”的《受理通知书》,公司的再审申请已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审查。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:再审已受理,尚未开庭审理。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:再审…
2025-09-09 15:54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