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来到纺织在线!
关注我们
service@fangzhizaixian.com
全部产品分类
巴基斯坦终止对中国聚酯长丝纱线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调查
   https://www.fangzhizaixian.com 2025-09-01 11:11:40 来源: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官网
核心提示:涉案产品包括聚酯变形纱、全拉伸丝、多股纱线,不包括彩色聚酯长丝纱线。本案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。  2016年2月27日,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、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17年8月26日,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,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开始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。

  2021年2月19日,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46/2016/NTC/PFY/NR/2020号案件的最新公告称,因无法认定本案申请方苏州如盛化纤有限公司(Suzhou Rusheng Chemical Fiber Co., Ltd)在调查期内的单独倾销幅度,因此终止对进口自中国、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(Polyester Filament Yarn)的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调查,对中国苏州如盛化纤有限公司征收11.35%反倾销税。涉案产品包括聚酯变形纱(税号:5402.3300)、全拉伸丝(税号:5402.4700)、多股纱线(税号:5402.6200),不包括彩色聚酯长丝纱线。本案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。

  2016年2月27日,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、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17年8月26日,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,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开始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。2020年2月21日,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,应中国生产商/出口商苏州如盛化纤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7日提交的申请,对进口自中国、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立案调查。

  原文:https://www.ntc.gov.pk/wp-content/uploads/2021/02/ADC-46-Notice-of-Final-Determination-of-Newcomer-Review-19-02-2021.pdf

 

免责声明:
1.本站部份内容系网友自发上传与转载,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;
2.秉承互联网开放、包容的精神,纺织在线网欢迎各方(自)媒体、机构转载、引用我们原创内容,但要严格注明来源:纺织在线
3.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,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,烦请将版权疑问、授权证明、版权证明、联系方式等,发邮件至service@fangzhizaixian.com,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、处理,谢谢。

 
纺织在线  |  关于我们  |  联系方式  |  用户协议  |  隐私政策  |  版权声明  |  网站地图  |  排名推广  |  广告服务  |  积分换礼  |  网站留言  |  RSS订阅  |  违规举报  |  粤ICP备15082249号 |  m.fangzhizaixian.com